谎称找工作“打点”关系诈骗十五万获刑七年
一男子自称能通过关系帮人找工作,以需要花钱“打点”关系为由骗取他人钱财。2012年11月14日,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今年40多岁的杨某是焦作郊区人,经常到焦作市内一家饭店吃饭,杨某在饭店女老板夏丽面前吹嘘自己是河南省委党校杂志社主任,只要花52000元就能把人安排到高速公路收费站上班,而且是正式工作。夏丽很相信,就让他给自己的女儿安排工作。爱女心切的夏丽,一个星期内分四次给杨某52000元。
一个月后,杨某去亲戚家做客,亲戚家的邻居王大婶来串门,话题说到自己家的女儿大学毕业后,在家待业,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杨某又说自己在省委党校上班,有关系可以安排其女儿到民航上班,但是指标不多,需要花5万元跑关系才能到民航上班,邻居王大婶听后很高兴,让杨某帮忙联系为其女儿跑工作。当天,王大婶就给杨某50000元。第二天王大婶给杨某打电话希望杨某把自己的侄子也安排到中国民航上班,于是又给杨某的账户汇了46000元。过了几个月后,王大婶一直不见杨某落实安排工作的事,就给杨某打电话,而杨某手机无法接通,一直联系不上。王大婶心里发慌,就跑到郑州党校和省委党校打听,得知郑州党校和省委党校根本就没有杨某这个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山阳区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杨某虚构事实,冒充省委党校工作人员,骗取被害人夏丽和王大婶的信任,诈骗他人近15万元,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并责令被告人杨某将违法所得款项分别退赔被害人夏丽和王大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