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妈谈对象骗人2万获刑1年
27岁的吕某某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却谎称未婚与他人谈恋爱,并在相识后以各种借口骗取他人钱财2万余元。2015年10月10日,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秦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妇女吕某某上网时与家住秦州区某镇的王某某通过QQ结识,吕某某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表示可与王某某谈对象。双方相约在会宁见面后,吕某某表示对王某某满意,可确立恋爱关系,骗取了王某某的信任。在双方交往中,2013年11月至2014年7月间,吕某某谎称自己生病、发生车祸等需要钱,先后五次骗取王某某现金26500元。后王某某发现受骗,向公安机关报案,吕某某被抓获,其亲属代为退赔了全部赃款。
秦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吕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审理中能够自愿认罪,其亲属退赔了全部赃款,确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吕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