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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女冒充老总千金诈骗30万获刑7年
                                                                靓女冒充老总千金诈骗30万获刑7年
  江苏女子苏某冒充某上市公司董事长女儿,并以虚构可以帮助他人承租店铺等方式,陆续从一男子手中骗得人民币30余万元人民币。2015年8月26日,无锡市南长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苏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该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初,苏某与孙某于酒吧相识。在之后的接触中,苏某自称是某上市公司董事长之女。为证实其所言,苏某还打开公司官方网站让孙某浏览,并拿出手机中“父亲”照片供其比对,孙某遂信以为真。
  在听说孙某正在为火锅分店的选址犯愁后,苏某马上提出,自己父亲跟万达集团王健林是朋友,其一定能让孙某租到万达的商铺。此后,苏某假装与其“父亲”通话,并给孙某看其刻意伪造的聊天记录,最终骗得了孙某的信任。
  2015年1月,苏某在电话中告诉孙某,商铺租赁的事情已经办得差不多了,万达还承诺其5年内免租,孙某听后大喜。不久后,苏某便以招待朋友没有带够钱为由,向孙某借款20万元,孙某二话没说便取给了她。此后,苏某以过生日、租房、买衣服等理由从孙某处骗得人民币合计30余万元。而这些钱则全都被苏某用来赌博及归还赌债。后苏某以各种理由不断向孙某要钱,孙某警觉起来,觉得自己可能受骗,遂向警方报案,苏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苏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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