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包诈骗专盯老太 故伎重演终被判刑
丢包诈骗本是一个老套的骗局,但由于不法分子专门瞄准城乡结合部信息相对闭塞老太太,竟然屡屡得手。2011年6月13日,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欧阳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欧阳某在2010年8月至10月期间,伙同“矮子”(真名不详,在逃)在青山湖区、青云谱区等地的城乡结合地带,事先雇好逃跑用的“摩的”,准备好一大包由废纸冒充的人民币,选择年龄偏大的老太太,由其负责有意将“钱包”丢在受害人眼前,待同伙捡包后到偏僻地带欲同受害人“分钱”时,欧阳某出现在他们面前,要求他们交还钱包,其同伙遂谎称要和欧阳某找人对质,把钱包暂交老太保管,并要求老太将身上的钱财作为押金。两人骗得钱财后,迅速乘“摩的”逃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欧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诈骗他人财物,骗取钱财人民币4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