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有工程对外转包 诈骗十万元获刑三年半
一男子以转包工程为名,与他人订立合同,骗取预付工程款十万元,最终受到法律的惩罚。2015年8月25日,陕西省吴起县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焦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初,被告人焦某通过其女友认识了被害人杨某。后杨某得知被告人焦某的舅舅等亲戚系延长油田公司的领导,且被告人焦某经常跟油田方面的人有来往,认为被告人焦某有能力在油田上做生意。2012年4月份,被告人焦某跟杨某说自己从延长油田公司石油机械厂承包来了废品收购工程,可以将该工程转让给杨某。经过协商,杨某提出实地查看,焦某就带杨某实地看了该机械厂,骗取杨某的信任后,焦某与其签订了合同,约定焦某将自己承包来的废品买卖工程转给杨某处理,杨某预付十万元前期费用。2012年4月22日,杨某按照约定给被告人焦某预付十万元,之后该项工程无任何进展,经杨某的催促,被告人焦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且将十万元予以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