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 怒砸对方新车获缓刑
男子怀疑他人与自己妻子有染,一气之下怒砸对方新车泄愤,结果依法赔偿对方损失并被判刑,得不偿失。2014年6月19日,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损坏财物案,该院以故意损坏财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12月30日晚9时许,赵某意外发现王某给自己的老婆发暧昧信息,赵某看后异常生气,便去寻找王某理论。结果没有找到王某,却找到了王某停在路边的新车,一时气愤难当的赵某便从路边捡起石块,对着王某的新车一通怒砸,最终王某的新车被砸得面目全非。王某发现爱车被砸,报警案发。案发后赵某主动赔偿王某的全部车辆损失,并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车辆损失,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