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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捞人骗钱 事情败露获刑
假借捞人骗钱 事情败露获刑 自称可以帮忙从公安局捞人,骗取他人钱财73800元。2013年10月28日,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熊国军犯诈骗罪一案进行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追缴被告人熊国军的犯罪所得73800元,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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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捞人”骗钱近六万 构成犯罪获刑三年半
假借捞人骗钱近六万构成犯罪获刑三年半 2013年4月23日,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假借捞人骗钱的诈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一审以被告人夏扁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7月6日,修水县一村民卢某的儿子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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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男子冒充警察"捞人" 再入狱
刑释男子冒充警察捞人 再入狱 河南省淮滨县一男子曾因招摇撞骗获刑三年,其出狱后再犯老毛病,冒充警察骗取他人钱财10000元,终究再次锒铛入狱。2013年3月19日,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判决,依法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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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行长秘书”谎称捞人骗取17万获刑四年半
银行行长秘书谎称捞人骗取17万获刑四年半 一男子谎称自己是某银行行长的秘书,并且认识普陀山的大师,能帮被害人捞出其被羁押的姐姐,诈骗17万元。2011年9月21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卫利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