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俩为省一元停车费 打伤看车人双双获刑
到饭店吃饭停车让人看护,酒足饭饱耍起了无赖,小小的1元钱让父子俩都触了刑罚。2013年5月2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忠国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判处陈立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零2个月。
2013年1月1日中午,陈忠国和陈立父子俩各骑一辆电动车到沭阳县十字社区某饭店吃饭,期间将两辆电动车停在饭店旁边的看车点让田某看护。吃完饭后,陈忠国给田某1元看车费,田某称两辆车看车费应是2元,不料引起陈忠国的不满,后来,双方起了争执,喝了酒的陈忠国父子俩竟对70多岁的田某进行殴打。瘦弱的老人被打倒在地,左前额和左眼部受伤。后在路人的劝阻下,陈忠国父子俩才住手。经法医鉴定,田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
案发后,陈忠国、陈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陈忠国、陈立二人积极赔偿田某经济损失,田某表示谅解。
沭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忠国、陈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父子二人均有自首情节,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其谅解,可从宽处理,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