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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运不好输钱 敲诈赌友获刑

                              赌运不好输钱 敲诈赌友获刑

   
从事赌博活动本来就是非法行为,陈某和牌友万某(曾犯寻衅滋事罪)却因自己输的钱太多,敲诈勒索自己的牌友。日前,江苏金湖法院审结一起陈某和万某犯敲诈勒索罪的案件,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处万某有期徒刑九个月,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2009716晚,陈某和万某在金湖县吕良镇一户居民家中进行赌博活动,陈某眼看自己已经输了七万元,遂和万某商量,以其余两人出老千为由,将二人先后带至宾馆和一小区居民家中,采取限制人身自由、语言威胁的手段,向二人索要人民币六万元。后被其中一人的妻子报案,而未得逞。
金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万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二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加之被告人陈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