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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酒后切磋闯祸 过失致人死亡获刑
                                           教练酒后切磋闯祸 过失致人死亡获刑
 
        原本只想切磋武艺,练一练反映和速度,跆拳道教练金某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一切磋竟然闯了大祸,不仅造成同行韩某因急性重型闭合性颅脑外伤死亡,自己也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2013年6月14日,金某被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2012年8月27日,被告人金某与被害人韩某及其他同事在北京某跆拳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组织下到怀柔区游玩,并入住怀柔区某村的农家院。当月28日1点左右,在喝下了5、6瓶啤酒后,金某与韩某一时兴起,在农家院门口的水泥地上切磋起了武艺——比试跆拳道。在比试过程中,被告人金某过失造成韩某头部受伤。当日15时许,金某与其他同事将韩某送至北京市安贞医院进行救治。同年8月30日,韩某经北京市安贞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尸检,韩某系减速损伤致重度颅脑损伤导致死亡。事情发生后,被告人金某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人民币2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因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金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系初犯,且积极赔偿被害人部分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部分亲属的谅解,故法院决定对被告人金某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金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