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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子冒充黑老大勒索钱财获刑5年半
无业男子冒充黑老大勒索钱财获刑5年半 一名34岁的无业男子冒充黑社会老大向64人投递敲诈信勒索财物。2011年12月22日,该无业男子张亮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2010年8月上旬,被告人张亮纠集高某、刘某(均已判决)、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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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自己摩托车 勒索钱财被判刑
盗窃自己摩托车 勒索钱财被判刑 以到饭店吃饭作掩护,先将摩托车保管后,再指使同伙人用备用钥匙盗走,借此敲诈钱财。 3 月 22 日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刘某系平顶山市郏县冢头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