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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妇之夫偷欢拍视频 敲诈强奸情人获刑罚
                        有妇之夫偷欢拍视频  敲诈强奸情人获刑罚
 2013年5月16日,广东省仁化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强奸罪判处男子范某有期徒刑八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5月,家住广州市的有妇之夫范某与韶关市在校大学生朱某某通过网上聊天相识,之后发展为情人关系。2010年5月,范某与朱某某在韶关市某酒店开房发生性关系时,偷拍了俩人的性爱视频并作了截图。2011年2月,朱某某提出分手,范某不同意,多次打电话、发信息威胁朱某某,并索要五万元分手费,否则便将性爱视频和朱某某的裸照发到网上公开,还威胁说要将视频和裸照发给朱某某的单位领导和同事。朱某某被迫于2011年4月6日给范某汇了49000元。
 2011年6月3日,范某将朱某某强行带到韶关市某酒店开房,对其进行威胁和殴打,撕破其衣服,强迫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并用手机偷拍了朱某某的裸照。此后,范某为达到要挟朱某某继续与其保持婚外两性关系的目的,在朱某某的QQ空间上公开了朱某某的裸照、聊天记录、通话清单等。
 仁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无视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范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威胁或要挟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数罪并罚,该院遂依法判处范某有期徒刑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