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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人”送材料不成 强索“补助”领刑罚
                                                        “狠人送材料不成   强索补助领刑罚
       江西省高安市两“狠人”因要求向本地工程送材料遭拒,便向工程老板威胁索要“补助”。2015年1月9日,高安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高三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0元;判处高四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高安市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叶某、辛某、刘某在高安市东方世纪城分别承建4号楼、5号楼、6号楼。2013年9月份的某一天,被告人高三找到叶某、辛某、刘某,以本地人为由要求为工地送建筑材料,起初被告人高三为工地送了一些砂子,后工地需要商品混凝土、空心砖、加气块,被告人高三要求送,叶某、辛某、刘某怕被告人高三送的上述材料质量不过关,不让被告人高三送,被告人高三坚持要送,最后叶某、辛某、刘某提出给其补助,但拖了一段时间后三人未给补助款给被告人高三,被告人高三就威胁说:“之前说好补,现在又不补,你们捉弄人,不补的话你们也施工不了。”迫于无奈项目建成后被告人高三从叶某、辛某、刘某手中得到10900元混凝土、空心砖、加气块的补助。
       高安市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付某在高安市东方世纪城承建13号楼。2013年9月份的某一天,被告人高四找到付某,以本地人为由要求为工地送建筑材料,起初被告人高四为工地送了一些砂子、石子、水泥,后工地需要商品混凝土、空心砖、加气块,被告人高四要求送,付某不想让被告人高云送,被告人高四就对付某说过如果被告人高四送的话,其它人(同村人)就不会来吵,都会给他面子之类的话,后经过双方协商,迫于无奈项目建成后被告人高四从付某手中要到18000元混凝土、空心砖、加气块的补助。
       案发后,被告人高三退还了10900元送到叶某、辛某、刘某,得到了叶某、辛某、刘某的谅解,被告人高四退还了18000元到付某,得到了付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三、高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要挟的方法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高三、高四退赔了全部损失到受害人,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对被告人高三、高四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