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文章
四川女子远“嫁”江西郎 先入洞房后进班房

                     四川女子远“嫁”江西郎  先入洞房后进班房

      千里姻缘一线牵,只羡鸳鸯不羡仙。只可惜此二人虽远隔千里,却同床异梦,“新婚”刚七天,新娘便进了班房。2012年10月31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媚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2年6月份,四川籍女子张媚与同乡李花花、朱根英(该二人另案处理)三人密谋到江西去“放鸽子”(骗婚),同年7月17日,三人不远千里窜到江西省新干县桃溪乡周某家中,李花花假扮张媚的母亲,朱根英扮成媒人,带张媚与周某的儿子相亲,朱根英以媒人身份提出要人民币30000元彩礼钱。正愁儿子娶不到媳妇的周某看到面容娇好的张媚,马上答应下来,并当场付给张媚5000元做订金。7月21日周某的儿子带着张媚去领取了结婚证,吃了定心丸的周某又将余款25000元打入了张媚预先开设的账户内,并现金支付了介绍费和车马费2400元,加上张媚获赠的金手饰折款6200元,合计38600元。事后,李花花、朱根英各分得人民币6200元后逃回四川,案发后被当地警方抓获,张媚分得人民币20000元留下与周某的儿子共同“生活”。7月28日,做了七天“新娘”的张媚谎称肚子不舒服,周某的儿子随即陪同她前往新干县人民医院看病。张媚在医院借上厕所之机逃之夭夭,后被警方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张媚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较大,其诈骗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