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湖北省律协刑委会在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学术报告厅召开了刑委会主任委员会和全体委员。
刑委会主任委员会议由刑委会主任汪少鹏主持,副主任邓凡、刘安国、李文、彭振军、李清安以及秘书长陈亮参加了会议。会议回顾了上年度及本年度上半年刑委会工作情况,讨论了今后的工作计划,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湖北省刑委会规则》(修改稿)。
刑委会全体委员会议由刑委会副主任邓凡主持,刑委会主任汪少鹏作了工作讲话。汪主任全面总结了刑委会上一年度及本年度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对刑委会积极开展立法调研与建议,组织学术研讨和承办大型学术研讨活动、开展与司法实务及院校的交流互动,积极参与重大影响、疑难复杂案件的辩护以及协作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处理维稳案件,以及致力于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作了介绍。汪主任提出作为刑委会委员应当积极办理刑事案件,通过办理刑事案件来宣传、扩大刑辩律师的影响。刑辩律师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应当坚持“依法、理性、规范、专业、独立”的原则,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推动法治的进步和执业环境的改善。
本次会议加强了刑委会委员之间的交流,对刑事辩护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对刑委会今后的工作及委员的执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