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医患之间的纠纷频发,双方的冲突频繁走向极端化,从正常的医患关系走到言语暴力、肢体冲突甚至发生恶性事件,医患矛盾逐步升级的同时,暴露的是调处医患矛盾机制的低效和公信力缺乏。据“丁香园”网站不完全统计,光从砍杀医务人员事件看,仅2011年,全国就发生了10起血案。2012年至今又发生了3起。 就在哈医大一院血案发生前一天,据西安警方通报,521医院发生持刀砍人案,59岁的住院病人王昌玉因情绪失控,将其妻子及120工作人员等9人砍伤。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去年曾发生血案的同仁医院副院长徐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称:“医疗服务是高风险的行业,即便是规范、技术精湛者的手术也会有一定比例的手术并发症发生。但由于制度上的缺陷,一旦医疗纠纷发生,矛盾往往集中到医院和医生身上”。而对于患者来说,医生态度差,语言生硬,加上医生收红包、开高价药成了公开的“潜规则”,使患方容易产生不信任感,一旦在诊疗过程中有不如意的地方,就有可能发生医疗纠纷。再加上有些医疗机构服务确实存在缺陷,医疗水平不高,操作不规范等,也经常造成严重后果。此外,医患沟通不畅,医方不尊重患方的知情权、选择权,也是导致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
湖北律师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医患之间产生矛盾,解决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自行和解,达成协议;二是由调解委员会举办调解会,通过资料或双方陈述给出调解意见,但这不具有强制性,如果一方不满意就无效,“现在卫生部门搞的医患仲裁,跟调解性质也差不多”;三是走司法诉讼程序。
事实上,医疗官司中,令人绝望的办案效率,经常使得纠纷失去了畅通的化解途径,从而导致极端事件发生。如2011年9月北京同仁医院发生的患者王宝洺砍杀喉科主任徐文事件,2008年7月王宝洺就选择了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此事,2008年8月第一次开庭审理,然而,该案3年多仍未结案,使得他一提起官司就暴躁、发怒,最后酿成了悲剧。
湖北律师认为,事件频发,关键在于协调处理机制失去公信力,如果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公信力更高一点,如果医疗事故诉讼案件不会变成“马拉松诉讼案”,如果医患双方在信息上鉴定人和机构的责任等方面,重建医疗事故鉴定的公信力,同时努力缩短医疗事故诉讼案审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