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释义
(一)概念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二)构成
主体 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这里的医务人员,包括:(1)医疗防疫人员;(2)药剂人员;(3)护理人员;(4)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行为 医疗事故罪的行为是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本罪的行为方式,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这里的作为,是指医疗人员实施了诊疗护理的规章制度和常规所禁止的行为。不作为,是指医疗人员应当履行诊疗护理职责而没有履行。
客体 医疗事故罪的客体是就诊人。这里的就诊人,是指接受医疗护理服务的人。
结果 医疗事故罪的结果是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这里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残疾、组织器官严重损伤、丧失劳动力等严重结果。
主观方面 医疗事故罪的责任形式是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
(三)处罚
根据刑法第335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