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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毒药让病夫服下死亡 妻子一审获刑七年

                                   提供毒药让病夫服下死亡 妻子一审获刑七年

       49岁的河南农民刘祖枝涉嫌提供敌敌畏给长年卧病在床的丈夫服用,导致丈夫中毒死亡被提起公诉。2011年6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祖枝七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查明,刘祖枝的丈夫秦某因患重病长年卧床,一直由刘祖枝扶养和照料。去年11月8日3时许,刘祖枝在其暂住地北京市朝阳区一出租房内,不满秦某因病痛叫喊影响他人休息,与秦发生争吵,后刘祖枝将暂住地存放的敌敌畏提供给秦某,造成秦某服毒死亡。

        二中院认为,刘祖枝与患重病长年卧床的丈夫秦某因故发生争吵后,不能正确处理,明知敌敌畏系毒药,仍向秦提供,并导致秦服毒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经审查,在案证据证实刘祖枝案发前能够长年坚持扶养、照料患重病卧床的秦某。因秦某不堪忍受病痛折磨,案发前多次有轻生念头,且刘祖枝将敌敌畏倒入杯中提供给秦某,由秦某自行服下的行为,是在双方发生争吵时激情而为,案件系因家庭纠纷引发,综合上述情节,法院认为刘祖枝所犯故意杀人罪属情节较轻。鉴于刘祖枝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悔罪,秦某的亲属对刘祖枝均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其从宽处理,故对刘祖枝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