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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房屋对妻弟起杀意 开车撞人获刑十年

                               为房屋对妻弟起杀意 开车撞人获刑十年

 
       因房屋买卖与妻弟发生争斗,邱某恼怒之下产生杀害对方的念头,并寻机开车冲撞妻弟。2011614,江苏省新沂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邱某有期徒刑10年,并赔偿被害人张某经济损失3万多元。
  邱某是张某的姐夫。2000年,他一家从河南迁入徐州新沂,以3万元的价格买下张某的房子。2010年底,张某将5.5万元交给邱某的女儿,想将该房赎回,但此举遭到邱某的反对,双方因此发生言语冲突继而打斗起来。邱某被张某打了两个嘴巴,一直怀恨在心,虽经人劝阻离开,但邱某决定把张某除掉。
  201117日,邱某发现张某独自在路边行走,就开着面包车从他后面故意冲来,到离张某还有几米远时,突然又刹住了车。张某察觉情况不对,回头看到这一幕,心里嘀咕:“难道他要撞我?”不料,此时邱某又猛地发动面包车朝张某撞来,并扬言“今天就要撞死你”,张某急忙躲闪,但右腿还是被面包车撞到并摔倒。见到张某摔倒,邱某驾车逃离现场。
  后经法医鉴定,张某头皮损伤、面部损伤右股骨中段骨折、左内外踝骨折,构成轻伤。迫于压力,邱某当日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