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文章
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

()概念
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构成
行为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行为是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这里的破坏,是指以拆卸、碰撞、在燃料中掺以杂质等各种手段和方法破坏交通工具。
客体 破坏交通工具的客体是交通工具,即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
主观方面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处罚
根据刑法第116条之规定,犯本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19条第1款规定,犯本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危险犯 犯破坏交通工具罪而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是本罪的危险犯。这里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是指尚未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结果。虽然尚未造成上述后果,但构成本罪之危险犯,必须足以造成这种后果,即具有造成这种后果的危险。如果没有这种危险,则不构成本罪。
实害犯 犯破坏交通工具罪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是本罪的实害犯。这里的造成严重后果,是指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结果。这里的倾覆,是指火车出轨、颠覆,汽车、电车翻车、损毁,船只翻沉,航空器坠毁等。毁坏,是指使上述交通工具受到严重破坏或者完全报废,以致不能行使或者安全行使。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必然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