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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概念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犯罪构成
客观方面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的行为是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客体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的客体是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这里的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是指没有经过物理、化学等方法杀灭植物生长细胞,还能继续繁殖、发芽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
主观方面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的主观心理状态。
 ()处罚
根据刑法第35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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