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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审核与IPO披露接轨 首发审核分六步走
                           新三板审核与IPO披露接轨 首发审核分六步走
       2014年7月8日晚,证监会网站首次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工作流程及申请企业情况,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这预示着,被纳入资本市场“正规军”之后,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在审核程序和信息披露方面实行规范化、透明化,与IPO的披露程序相接轨。
      根据证监会网站公布的审核全工作流程,非公众上市公司首发审核需闯六道关卡,包括受理、审核、反馈、落实反馈意见、行政许可结论意见、封卷。
      首先,证监会受理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依法接收非上市公众公司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根据申请项目具体情况等,按照审核标准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此后,审查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需要申请人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以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的,应当撰写反馈意见,并将反馈意见转受理部门告知、送达申请人;
      在落实反馈意见环节,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部门提交反馈回复意见,受理部门将反馈回复意见转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
      按要求对申请材料和回复意见审核完毕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撰写审查报告,做出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送办公厅印制批复文件,再送达于申请人;
      最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将及时完成申请材料原件重新分类存档备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