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公司T+45日挂牌新三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2014年6月17日制定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公司股票挂牌业务指南(试行)》,对退市公司、主办券商在全国股转系统办理股票挂牌业务进行规范,并明确相关流程。
按照《指南》,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并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应依照相关规则确定主办券商。
证券交易所公告股票终止上市决定、退市整理期届满或接到交易所指定通知之日为退市公司办理挂牌手续的时限计算基准日(下称“T日”),退市公司股票应在T+45日开始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此间,按照流程,主办券商须在T+5日内办理完成股份退市登记手续,在T+20日前开始为投资者办理股份确权手续,在T+30日前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送推荐挂牌文件,在T+40日前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办理退市公司股票重新登记手续。
在信息披露要求上,主办券商除须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刊登《股票转让公告》以外,还须同时发布《投资风险分析报告》,对投资者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