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伙酒后性侵合租女孩获刑二年
90后小伙王继系来京务工人员,与几个年纪相仿的男女一起租房居住。2013年夏天的一天,几瓶啤酒下肚的王继一时乱性,窜至同租女孩丽丽的屋内,强行抚摸丽丽的胸部、私密处,因丽丽大声呼救而停止侵害行为。2013年11月12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王继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1990年出生的河北小伙王继,小学毕业后就不愿意再读书,开始在村里、镇上乱晃。2013年年初,他来到北京打工,因为工资较低,只能与五六个年纪相仿的青年男女一起租住在离单位不远的一处农家宅院内,几个人平摊水电费,偶尔一起聚个餐,相处得还算融洽。其中,年仅19岁的丽丽因为长得漂亮、嘴比较甜,给王继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多次找借口找丽丽玩,但都被其婉言拒绝,这让王继有点小郁闷。
2013年7月份的一天,因为天气转热,王继喝了几瓶啤酒。酒后,头有点晕晕的他见丽丽在屋里睡午觉,便一时起了邪念,窜至丽丽的屋里,将睡醒后正在换衣服的丽丽按倒在床上,强行抚摸丽丽的胸部、私密处。丽丽极力反抗、大声呼喊,并对王继拳打脚踢,好大一会儿后王继才突然回过神来,停止了侵害行为。事后,丽丽报警,当天王继就被警方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继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王继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人王继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