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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锁入户疯狂盗窃 京城大盗获刑11年
                               开锁入户疯狂盗窃   京城大盗获刑11年
 
        利用开锁工具以“技术”手段打开居民家门,自2008年9月至2012年7月间在北京市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昌平等区疯狂实施入户盗窃50起,涉案金额近四十万元,2013年9月13日,23岁的男子斯某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2012年7月3日,斯某窜至丰台区丰台路2号院的优筑小区,通过敲门试探,他发现位于该小区的朱女士家刚好没人。斯某遂用随身携带的开锁工具打开房门,并入室窃取了朱女士的2台笔记本电脑及现金1万元。而这一次,已经是斯某自2008年9月以来独自或伙同他人在北京市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昌平等区先后实施的第50起入户盗窃。
  每次作案时,斯某总是事先敲门试探,确定房内没人后便使用开锁工具在不破坏门锁的情况下“技术性”地打开被害人的家门,进而入室大肆实施盗窃行为。所窃的被害人财物也可谓“包罗万象”,现金、笔记本及平板电脑、手机、手表、相机、移动硬盘、古玩、首饰、工艺品、红酒等等,只要觉得值钱的,斯某都收入自己囊中。50起盗窃行为,仅能够估价鉴定的涉案财物就价值近四十万元。此外,为了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他大多选择高档小区的高层住宅楼作为作案目标。2012年7月4日,斯某被抓获归案,在其住处,公安人员起获赃款34990.3元及开锁工具7件。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斯某多次入户窃取公民财物,构成盗窃罪,涉案金额巨大,绝大部分赃款物已被其挥霍,且犯罪情节属特别严重,故该院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