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男子盗窃骨灰敲诈巨款获重刑
墓园是民众安葬去世亲人、寄托哀思的地方,而有些不法之徒,却心生邪念,用盗窃骨灰的方式来敲诈勒索钱财。2013年6月24日,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6月23日零时许,被告人申某伙同他人到南宁市良庆区某墓园,盗走七宗墓地墓坛内的骨灰,后敲诈勒索墓园管理方,索要人民币16.5万元。申某在先后三次收到墓园管理方汇去的人民币14.5万元后,才陆续将骨灰返还。同年8月21日,申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胁迫手段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根据申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