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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 一、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毒品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 犯罪地包括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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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肾病监外执行 再次犯罪被收监
患肾病监外执行 再次贩毒被收监 一因贩毒入狱的服刑人员因在服刑期间身患慢性肾功能不全而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但仍不思悔改又走上贩毒的老路,最终被数罪并罚。2013年3月20日,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丁某因犯贩卖毒品罪,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