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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获缓刑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获缓刑 近日,扬中法院审理一起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此案是近几年来该院审理的同类案件中的首例。 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间,被告人孙某、刘某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购买盐酸并向未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的多家单位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