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自己摩托车 勒索钱财被判刑 以到饭店吃饭作掩护,先将摩托车保管后,再指使同伙人用备用钥匙盗走,借此敲诈钱财。 3 月 22 日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刘某系平顶山市郏县冢头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