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吸毒后砍伤朋友被判缓刑
本想帮助神智不清的朋友,怎料却被朋友连砍两刀。2013年5月27日,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何安康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何安康家住株洲县,自己做点小生意,家庭美满幸福,但安逸的生活让他觉得太平淡,于是寻找刺激开始吸毒。2013年1月的一天,他先后吸食两次毒品,总感觉有人要追杀他,便出门“逃跑”,还闯进路过的一栋集体宿舍抄起一把菜刀用于“防身”。跑到某工厂门口时,看到任门卫的朋友刘俊便向其借手机报警,刘俊看到自己的朋友何安康赤着脚疯疯癫癫地跑过来,嘴里还喊着“有人要追杀我,快报警”。刘俊便掏出手机给何安康,谁知何安康恍惚间又觉得眼前的刘俊好像就是要追杀自己的人,突然从背后拿出一把菜刀朝刘俊头上砍了两刀然后转身逃走。
企图逃走的何安康被刘俊与同事追上并制伏,随后赶到的公安民警对何安康做了尿检,检测显示何安康曾经吸食毒品。
经法医鉴定,刘俊的伤情为轻伤。
案发后,何安康积极赔偿刘俊的各项损失,取得了刘俊的谅解。
芦淞法院经审理,接受了何安康户籍地的司法行政机对其适用社区矫正的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