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冲撞执法人员 妨害公务领刑八个月
超载货车被查扣后,面对执法人员的严格执法,为了逃避罚款,不计后果的青年冲进停车场,强行驾驶车辆冲撞执法人员,并手持铁锤砸开停车场门锁,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2011年6月21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赵某系禹州市古城镇人。2011年4月8日10时许,闻听自家货车因超载被禹州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及协查的公安民警依法查扣后,害怕受到处罚的赵某驾驶摩托车直接来到禹州市北环路停车场,用随身携带的钥匙突然发动,强行驾驶货车冲撞劝阻的执法人员。猝不及防的执法人员紧急避让,锁上停车场的大门进行截停。货车轧住一辆三轮电动车后停了下来,不顾一切的赵某手持铁锤将大门锁砸开,准备驾驶摩托车逃离,执法人员当即拨打110报警,公安人员迅速赶到将赵某当场抓获。
经鉴定,被毁损的三轮电动车价值2287元。案发后,赵某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6000元。
禹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