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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便宜买赃物 触刑律领刑罚

                           贪便宜买赃物 触刑律领刑罚

       一部32英寸创维牌液晶电视仅为1500元,这是王二军于2011年春节前买的。贪图便宜的他却因此触犯了刑法,近日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1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被告人王二军明知是犯罪所得,以1500元的价格从一个名叫李亭(地址身份不详)购得32英寸创维牌液晶电视一部。2011219,西平县芦庙乡蔡庄村袁华民发现被告人王二军家的32英寸创维液晶电视机是2010125家中被盗的物品,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电视机被追回退还被害人。经西平县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被盗电视机价值27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二军明知是犯罪所得物品而予以购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被告人王二军在法庭审理中自愿认罪,且所收购的物品已追回退还被害人,在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