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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驾驶撞死人 被判拘役五个半月

                          疲劳驾驶撞死人 被判拘役五个半月

为了多跑快赚,出租车驾驶员倪某在连续驾驶超过4个小时后,继续上路揽客。不料,深夜间在徐浦大桥上,将一因爆胎而正在换胎的李某当场撞死。日前,闵行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倪某拘役5个月15日。
上海浦东中年男子倪某是上海一家出租公司的驾驶员。2010年9月20日深夜,他驾驶桑塔纳出租车,沿S20内圈由东向西行驶至徐浦大桥主桥面。而此时,李某因驾驶的轿车发生爆胎故障,而正在此处更换轮胎。由于倪某连续驾驶时间过长,注意力很难集中,当发现前方有人时,已无避让时间,一头向换胎的李某撞去,致李某当场死亡。事发后,倪某驾车逃逸。经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系道路交通事故致头、胸部损伤死亡。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倪某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且交通肇事后驾车逃逸,其违法行为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而李某驾驶的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却在排除故障时未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其违法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关系。确认倪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2个月后,倪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在法院审理中,倪某亲属及其所在单位以及保险公司赔偿了李某亲属经济损失5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倪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1人死亡,且交通肇事后逃逸,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其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