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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伙强吃霸王餐 赔偿损失又获刑

                     结伙强吃霸王餐 赔偿损失又获刑

 
     21岁的平谷人张某伙同他人多次到平谷区一麻辣烫小吃摊就餐后,无故不结账,并多次强行拿走摊主啤酒。检察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对张某提起了公诉。近日,平谷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当庭判处张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于2010111722时许,在北京市平谷区北斜街金香果麻辣烫摊位喝酒时,无故摔碎啤酒瓶并持砖头对摊主邵某的摊位进行打砸,后又将麻辣烫摊位车、桌椅等物掀翻,并致在此吃饭的零一顾客右脚踝内侧被碎啤酒瓶扎伤。经鉴定,麻辣烫摊位被损坏物品价值人民币613元。受伤顾客医疗费500元。事后被告人赔偿两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开庭审理时,被告人张某表示认罪,并反省自己的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法,强拿硬要,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并据此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