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为减肥集体吸毒 容留他人吸毒获刑半年
18岁的河北人赵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今天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3月1日,被告人赵某在本市丰台区其暂住地内,容留聂某、宋某、李某等人吸食毒品冰毒。
法院经审理查明:赵某为减肥花500元从聂某处购买毒品。当日,聂某将毒品送到赵某的暂住地,并教赵某、宋某、李某等人吸毒。赵某于2011年3月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公安分局东铁匠营派出所抓获。
庭上,赵某表示认罪。赵某的辩护人认为,赵某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较轻、系初犯,且认罪态度好,希望对赵某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的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赵某认罪态度好,先期履行财产刑,酌情对赵某从轻处罚,据此,丰台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