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花使者”辣手摧花 一念之差获刑四年
本来扮演的是“护花使者”的角色,却忽生邪念,摇身一变成了“采花淫贼”,将被害人黄某强奸。5月3日,夏某被重庆市大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审理查明,被告人夏某在重庆市大足县某宏声物业管理公司当保安,2010年9月6日晚至2010年9月7日晨是被告人夏某值班的时间;凌晨4时许,夏某在大足县某宏声广场巡逻时发现一名酒醉女酣睡在一电杆下,夏某当即将被害人黄某搀扶到其办公室,并为被害人洗了脸脚,用自己的被子将被害人盖好,夏某发现被害人特别醉,意识相当模糊,当即兽性大发,强行将受害人的裤袜和内裤脱掉,将被害人黄某强奸。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利用被害人黄某醉酒后不知或不能反抗的状态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其行为违背被害人意志,采用其他手段奸淫被害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夏某强奸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宣判后,夏某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