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网友顺手牵羊 被判罚金五千元
见网友本身是件高兴事,熟料郑州市的李先生见到网友高某后,不仅遭到网友不辞而别,自己放在屋内的三千余元钱也不见了踪影,真是即伤了财又伤了心。2015年6月11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高某罚金人民币5000元。
李先生在郑州市一家工厂工作,由于受平日社交圈的限制,高中毕业后就外出打工的他喜欢同人在网上聊天。在一个旅游QQ群内,李先生认识了高某。两人越聊越投机,逐渐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2014年底,两人相约见个面。
于是,2014年12月14日,李先生邀请高某到郑州游玩,随后带高某去了他居住的出租屋内。几十分钟后,李先生有急事外出,他嘱咐高某在屋内等待。熟料等李先生回来时,他惊讶地发现,高某早已不见了踪影,放在床头柜内的3100元也被盗走。再拨打高某的手机,已是关机状态。李先生随即报了警。
警方抓获高某时,他已将从李先生处盗得到3千余元挥霍一空。案发后,高某家属积极退赔了李先生人民币3500元并取得了李先生的谅解。
惠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综合考虑被告人高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已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律师提醒】
网络虚拟世界错综复杂,近年来,因互联网交友所引发的犯罪也呈增加态势。而此类案件中,被告人往往有固定的职业且无犯罪前科,他们实行犯罪常常出于临时起意;而被害人的防范意识差,也是他们能够顺利实施犯罪的原因之一。
广大青年在网络交友时要慎重,要注重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所提供的信息;交谈时也不要轻易向对方提供具体的个人职业、具体身份、详细住址等信息;并注意不泄露个人或家庭的财产状况;更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而同其见面,即使见面也选在白天人多的场合;如遭遇到不法侵害,要第一时间报警,并提供当事人的身高、年龄等特征,便于案件侦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