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妇女拐卖幼童又送回 六年后自首领刑三年 江西省宜丰县两妇女拐卖了一儿童,迫于压力,中途又把儿童送回来,6年后投案自首,获得从轻处罚。2011年12月20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刘二秀、刘小英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