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合同实施诈骗 三被告人分别获刑 2011年6月3日,江西省高安市法院对一起利用卖山假合同进行诈骗的合同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罗炳根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被告人罗建辉、黄金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