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卖场青年保安一次盗窃333部手机获刑十年 23岁保安盗窃三个商户共计333部手机,价值13万余元。2011年6月27日,范晓龙犯盗窃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1万元。 河北人范晓龙伙同他人经预谋后,于2010年12月31日17时许,在朝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