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钱经营起歹念 集资诈骗获重刑 2011 年 5 月 13 日 上午,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法院依法公开对被告人彭某斌、罗某杰集资诈骗一案进行宣判,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三年,并分别判处罚金 20 万和 3 万,同时判令被告人彭某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