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期内投案自首 抢劫犯获宽大处理 2011年9月27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某抢劫一案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吴某在通告限定期限内自首,依法获得宽大处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08年5月, 刚满18周岁的吴某,与人合谋在长沙市岳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