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宁乡金店抢劫案八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2011年12月21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轰动一时的长沙宁乡金店抢劫案进行一审宣判。主犯姜文兮、张胜强、姜波、肖勇分别犯抢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5年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被告人姜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