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出纳挪用公款潜逃 会计未尽职责被判缓刑 国企会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出纳的工作监督管理不力,致使出纳乘机挪用公款潜逃,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达126万元。2013年6月21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