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传销非法拘禁他人 终审领刑一年十个月 参与传销并非法拘禁他人的四名被告人被一审法院分别判刑一年十个月后,其中三名被告人又上诉至河南省南阳市中级法院,在认罪伏法的同时请求从轻处罚, 2011 年 6 月 1 日 ,经过阅卷、讯问原审被告人,二审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