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寻衅滋事 打伤他人判刑赔偿 与人发生矛盾时毫不忍让,肆意伤人毁物,不仅仅会给别人带来伤害、损失,自己也必然要面临法律的严惩。 2011 年 5 月 4 日 唐河县城关王某即因结伙无故殴打他人并任意损毁财物,致二人轻微伤及财产损失而被唐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