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乱丢烟头烧毁巨额财物获刑九年 2013年4月19日,福建省长乐市人民法院对17岁的被告人肖某上班期间乱丢烟头以致烧毁所在公司巨额价值物品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来自湖北咸宁的肖某到长乐某纺织公司打工,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