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私吞牛奶 职务侵占获刑 超市员工陶某某填写收货单后不入库,伙同牛奶公司员工张某某、李某某共同侵占牛奶价值 5 万余元。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三人犯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10 个月。 陶某某在担任北京旺市百利商业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