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雷管数万枚 致二人死亡主犯死刑
2011年6月3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案公开作出一审宣判,一犯罪团伙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雷管6万余枚、炸药近2吨,并导致2人死亡和多人受伤而受到法律制裁。主犯宋得道、赵广阔分别被法院判处死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均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任玉成、闫杰鲁、冯怀灵、程守光等4案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1年、9年、7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宋得道系山东省邹城市石墙镇宋庄村农民,曾因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在山东省滕州监狱服刑,假释出狱后和狱友孙中岭密谋制造雷管以企图发财致富。2007年9月,二人窜至山东省枣庄市区,找了5人共同在租住的房屋里制造雷管。在短短3个月的时间里非法制造雷管1万余枚。同年12月7日晚,他们在非法制造雷管过程中发生爆炸,导致孙中岭当场死亡,3人被炸伤。爆炸事故发生后,宋得道潜逃外出。
2009年元旦过后,宋得道窜至江苏省徐州市区租了房屋住下。自6月起,他再次预谋非法制造雷管谋利,先后找到赵广阔、马文举商定雷管制造的具体分工,又找到冯怀灵为其组装雷管、找到程守光为其制造雷管外壳及导线组。他们共非法制造雷管5万余枚。2009年8月至11月,宋得道、赵广阔、马文举分多次销售给闫杰鲁8千余枚雷管。任玉成先后从宋得道等处非法购买雷管3万余枚,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运输至河北省灵寿县、定州市等地非法销售。
2010年4月8日18时许,赵广阔驾驶机动三轮车在徐州市贾汪区将6千枚雷管交给驾驶机动三轮车的马文举,准备销售给任玉成。行驶至贾汪区工业园苏州大道时发生爆炸,致马文举当场死亡,赵广阔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
此外,赵广阔还于2009年4月至8月间,在徐州大黄山矿农场原水泥预制品制板厂内非法制造、买卖炸药合计1970.20千克。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宋得道、赵广阔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罪,且在共同犯罪过程中系主犯,致二人死亡,多人受伤,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极大。为保护公共安全,依法严惩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犯罪活动,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