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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琐事拔刀杀死邻里 投案自首领刑十五年
为琐事拔刀杀死邻里 投案自首领刑十五年 因邻里间琐事发生纠纷,一怒之下竟将邻居杀死。2011年12月1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全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21857.29元。 被告人王全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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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排水邻里相残 致人重伤获刑罚
为排水邻里相残 致人重伤获刑罚 常言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然而却有这么两位邻居,为了房屋排水的问题大打出手,双方均不同程度受伤。2011年9月20日,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